关于推进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7年09月11日 08:05:36 | 来源:江苏机关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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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对省级机关推进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机关党员思想政治素养为基本目标,以加强和改进学习为主要手段,在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确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先进理念,逐步建立科学完备、管用有效的推进机制,不断提高机关党员的思想素质、知识技能、工作本领,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重要作用,努力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铸造江苏科学发展新辉煌作出更大贡献。

  二、内容要求

  建设学习型机关党组织要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内容的学习。一是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创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转变发展方式。三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全过程,融入到机关党员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以机关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社会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化。四是努力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特别是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新技术,努力提高省级机关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五是不断学习总结我省“两个率先”成功经验,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挖掘全省人民“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的新创造新经验,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部门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善于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深化规律性认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建设学习型机关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各部门、单位工作实际,着力在三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要在推动机关中心工作上见成效。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贯穿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始终,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单位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二是要在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上见成效。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理论素养,努力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思想共识;进一步优化机关党员的知识结构,努力把各种新知识新技能转化为干好本职工作的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的实践本领,努力把中央和省委的正确决策转化为服务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三是要在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上见成效。要把建设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称新《条例》)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新《条例》对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推动江苏机关党建工作“两个走在前”。

  三、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头作用。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以及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出台的实施办法,协助党组(党委)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形式,落实学习要求,发挥中心组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将通过举办理论学习报告会、编发中心组学习参阅资料、评选优秀学习调研成果、加强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旁听中心组学习、检查学习记录、向省委专题报告情况等形式,进一步做好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和督查工作。

  2、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新《条例》和我省《关于贯彻落实〈2009 —2013  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省级机关党员教育培训机制,分层分级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要认真抓好党员和党支部书记的集中教育培训,每个党员每年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 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 学时。省委省级机关工委每两年对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副书记及其他专职党务干部轮训一遍,对新任机关党委(总支)副书记适时组织任职培训。教育培训要精心安排内容,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与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师资联聘、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共享。

  3、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党支部、争当学习型党员“双争”活动。党支部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单位,党员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基础性作用和党员的主体作用。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组织党员学习的职责,搞活支部学习形式,调动党员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使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覆盖到支部每个党员。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要把“双争”活动作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努力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将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宣传先进典型。

  4、不断创新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加强和改进“三会一课”、专题讲座、报告会等传统学习教育方式,积极运用学习讲坛、读书活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参观考察等多种学习教育手段,搞活学习教育形式。加强对党员自学的服务和指导,省委省级机关工委每年将定期向党员推荐重点学习书目,引导推动党员多读书、读好书、强素质、作表率。继续抓好机关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年度专题学习调研活动,搞好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厅局党组(党委)主要领导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结合中央和省委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适时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5、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党组织的载体建设。积极利用各级党校、干部学院以及在宁高校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选择省内“两个率先”的先进地区、企业作为教育培训基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江苏机关党建”网站“党员学堂”、“江苏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等学习教育网络,努力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

  6、建立健全建设学习型机关党组织的考核激励机制。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员在职自学、集中学习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考学评学述学和表彰激励机制,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比表彰的重要内容。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将把建设学习型机关党组织情况作为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领导

  加强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建设,是省级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责任。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要积极争取党组(党委)的重视和支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认真了解掌握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情况,加大指导、服务和督查力度,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的相关部署要求,宣传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宣传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体会、调研成果、实际行动,努力营造建设学习型机关党组织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党群共建,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

  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要及时向省委省级机关工委报送建设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将通过省内主要新闻媒体、“江苏机关党建”网站、《工作与学习》等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并根据省委协调小组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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