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

2020年03月17日 14:21:46 |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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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导读:新中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1949年10月—1956年9月)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成为掌握全国政权、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在这一伟大进程中,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自觉服从服务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执行,成功地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新民主主义经济方针

  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垄断资本归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新中国在对前国民党政府的工矿企业、金融系统、贸易公司和铁路、航运等官僚垄断资本没收、接管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国营经济。1949年底,国营工业的固定资产占全国工业固定资产的80.7%,拥有全国电力产量的58%、原煤产量的68%、钢产量的97%,掌握了全国铁路和其他大部分近代交通运输事业以及大部分银行业务和对外贸易。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新中国主要经济成分。掌握了整个国民经济命脉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成为整个社会经济的领导力量,为国家调节各种经济成分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手段,并决定着全社会经济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共同纲领》确立了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使包括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内的各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下调整公私关系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采取利用和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政策,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实行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的政策。

  当时,由于解放战争尚未完全结束,交通中断,物流阻塞,加之帝国主义封锁等原因,许多私营工商业在经营中感到不少困难。他们虽然对推翻“三座大山”感到扬眉吐气,但许多人对共产党的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心存疑虑,担心被“共产”、被“清除”。因此,一度出现私营企业开工严重不足,一些大资本家出走香港、国外。

  针对这种情况,党和政府积极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安排他们的代表人物参加各级人民代表会议、政治协商会议以及担任其他领导职务,使之了解党的政策,同时在发放工商贷款、提供原料、收购成品、委托加工等方面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大力扶持,使私营工商业在短期内恢复了生产经营,并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联系。

  与此同时,党和政府坚决地打击投机资本取得胜利之后,又对全国财政收支、物资调度、现金管理实行三统一,结束了自抗战以来连续12年的恶性通货膨胀,为安定人民生活,恢复发展国民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

  1950年春,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周恩来批评了对民族资产阶级强调斗争和限制、要求提前消灭资本主义的错误思想。会议指出,无论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对民族资产阶级都必须执行既团结又斗争,斗争为了团结的方针,并强调在目前要特别注意同民族资产阶级搞好经济上的合作,以巩固政治上的合作。

  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把合理调整工商业,列为争取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重要条件之一。中央确定,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下,抓好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重点是调整人民政府和国营经济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关系。调整的措施包括扩大对私营工商业的加工订货和代购代销,调整税收负担,加强货币投放等。通过调整,帮助合法的私营工商业渡过了难关,提高了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城市工商业迅速恢复。1951年形势更加好转,私营工业生产总产值增长39%,私营商业销售额增长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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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8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了调整公私关系的有关文章

  “五反”中的统一战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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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广大群众在“五反”运动中检举不法商人

  资本家中的不法分子不满足于用正常方式获得利润,力图用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非法手段获取暴利。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开始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三反”运动。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首先在大中城市限期开展“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首先在大中城市中,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本家及其他市民,向着违法的资本家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骗国家财产和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斗争。

  当时,极少数私营工商业户的违法乱纪行为十分严重,情节恶劣。一些不法资本家在承建国家工程、完成加工订货任务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特别是在运往抗美援朝前线的军需物资里,竟有不法资本家制造和贩卖的变质罐头食品、伪劣药品、带菌急救包,造成一些战士用后致病、致残甚至死亡。上海大康药房老板王康年,行贿骗取志愿军购药款项达3亿元(旧人民币),将失效药品供应正在浴血奋战的抗美援朝前线,而前线急需的药品又卡住迟迟不肯发货。显然,开展这场“五反”斗争是必要的。

  开展“五反”运动的目的是打击资产阶级的非法行为,划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把资产阶级的经济活动纳入《共同纲领》的轨道。运动初期,中共中央明确指出,要注意采取利用矛盾、实行分化、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策略。由于策略正确,在斗争中迅速形成了“五反”的统一战线,打击的重点是极少数“五毒”俱全、完全违法的不法资本家。在运动后期进行处理时,中央制定了明确的原则,即“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把私人工商户划分为五类,即“守法的、基本守法的、半守法半违法的、严重违法的和完全违法的”,实行区别对待,把打击面限制在极少数完全违法户。由于运动限期展开,来势迅猛,曾发生斗争面过大和逼供信的情况,但在后期定案处理中基本得到纠正。

  运动初期,理论刊物《学习》杂志曾连续发表署名文章,根本否定民族资产阶级在现阶段仍有积极性的一面。毛泽东从思想理论上到具体政策上及时批评和纠正了运动中“左”的错误。经过“五反”运动,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对工商业者普遍进行了守法经营的教育,推动了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人监督制度和实行民主改革,巩固了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经济的领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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