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与宿迁四个县区签约共建
宿迁共有7个少数民族村,总人口2.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7300多人。围绕推动少数民族村共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近年来,宿迁全市各民主党派团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市、县(区)有关部门通过“牵手共建”、“同心·五送”、“光彩反哺”、“项目致富”、“技能提升”、“特色村寨”六大行动,建立“1个民主党派组织、1个商会组织、1个非公民品企业、1个部门”共同帮扶1个少数民族村的“牵手共建”帮扶机制,对全市7个少数民族村开展精准帮扶,加快推进少数民族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去年底,全市有4个少数民族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8万元以上,少数民族村人均收入全部在8000元以上。
近期,宿迁少数民族村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6月8日上午,省民委与宿迁市少数民族村合作共建签约仪式举行,省民委与宿迁市各少数民族村所在的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城区政府正式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扶持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同步达小康进程。省民委副主任方未艾,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冯岩出席签约仪式并见证签约。
为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今年,省民委向宿迁市分配了1138万元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是全省分配金额最多的市,帮助宿迁市少数民族村实现更好发展。
宿迁市少数民族村数量在全省少数民族村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从全省看经济社会发展还相对落后,未来两到三年到,省民委将加大帮扶力度,向苏北特别是宿迁少数民族村给予政策倾斜,分配更多发展资金,另外还将通过协调公司、企业等社会力量向投资建设少数民族村发展项目和协调省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少数民族村与宿迁少数少数民族村建立合作发展关系等途径,进一步帮助宿迁少数民族村加快发展。
宿迁市少数民族村将抓住此次发展机遇,乘势而上,担当作为,把少数民族村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措施,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如期、高质量地完成少数民族村各项发展任务;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指导和帮助少数民族村发展。